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
二、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为人民做学问,坚持实事求是、追求真理。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研诚信,遵守学术规范。
四、具备从事科研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语言能力。
五、具备从事科研工作必需的身心条件。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初步掌握科研工作基本方法,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高、中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科研工作。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项,其中第(1)、(2)项为必备项:
(1)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
(2)总成果量达15万字。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获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调研报告、送阅件,被市(厅)级及其以上职能部门采纳的对策建议。
(3)公开出版15万字以上个人学术专著1部。
(4)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
(5)调研报告、送阅件获正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排名前3位),或获副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排名第
1位),或对策建议被市(厅)级及其以上职能部门采纳1次(排名前3位)。
(6)研究成果获省部级奖项1项(无排名要求),或获市(厅)级奖项1项(一等奖排名前3位,二等奖排名前2位,三等奖排名第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