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分职称类别。根据我省实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分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卫生研究人员职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三个类别。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专指按照我省基层卫生职称标准享受政策倾斜获取的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对应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系列,划分为医、药、护、技等四个专业类别;卫生研究人员职称对应国家自然科学研究职称系列。

2.明确职称层级和名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级分设士级和师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其中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设到副高级。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名称分别为:

医疗类:医士、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药学类: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护理类: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技术类:技士、技师、主管技师、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

卫生研究人员职称名称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能够正确按照护理程序开展临床护理工作,熟练掌握本专科病人的护理要点、治疗原则,能熟练地配合医生抢救本专业危重病人。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护理人员的能力。


按照《护士条例》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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