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分职称类别。根据我省实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分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卫生研究人员职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三个类别。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专指按照我省基层卫生职称标准享受政策倾斜获取的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对应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系列,划分为医、药、护、技等四个专业类别;卫生研究人员职称对应国家自然科学研究职称系列。

2.明确职称层级和名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级分设士级和师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其中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设到副高级。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名称分别为:

医疗类:医士、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药学类: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护理类: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技术类:技士、技师、主管技师、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

卫生研究人员职称名称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能够参与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对临床用药结果做出准确分析,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及时提出临床用药调整意见。具有指导下级药师的能力。其中,中药专业还应具备中药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中药药学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中药药物咨询服务,具有中药处方点评工作能力,提供合理使用中药建议。


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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