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职称专业类别和名称。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分为记者和编辑两个专业类别,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记者的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记者、记者、主任记者、高级记者,编辑的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编辑、编辑、主任编辑、高级编辑。
2.完善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机制。申报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应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首次取得新闻记者证且尚无专业技术职称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初级职称基本标准的,视为取得初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3.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1.具有基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基本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了解新闻传播规律,有一定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熟悉新媒体相关业务,能独立进行某一方面的新闻采编工作。
具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或学士学位及以上,在新闻采编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
申报记者、编辑任职资格的人员需提交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下列代表性成果,不少于2项:
(1)能够独立完成新闻采编、传播等工作,并提供1件以上独立署名或第一作者署名作品。
(2)参与编采本级党委、政府主导组织的重要会议或本级宣传部门组织的主题报道,并提供至少1件新闻作品。
(3)完成过1次以上本地紧急或突发性新闻报道任务,成绩突出(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
(4)完成过1次以上本地重大题材、重要典型报道任务。
(5)参与编采的重大题材、重要典型报道被上级媒体采用或推广。
(6)能较好完成新闻作品的编、采、发任务,成绩较显著,提交代表作品不少于20件。
(7)参与的新闻作品至少获得市(厅)级以上新闻类奖项1项。
(8)参与市(厅)级以上专项扶持项目、重点题材项目或新闻传播课题项目1项。
(9)获得市(厅)级以上先进工作者、优秀新闻工作者等称号一次或获得县级先进工作者称号2次。
(10)任现职以来,在全国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
(11)任现职以来,在市(厅)级以上新闻编采专业学术研讨会上交流1篇专业论文并获奖。
申报人员任记者、编辑以来,同时符合下列两项条件,可破格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任职资格:
1.累计从事新闻工作满25年。
2.任记者或编辑以来,获中国新闻奖1项且为第一作者;或获中国新闻奖两项(含)以上;或获陕西新闻一等奖1项(含)以上且为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