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播音主持专业理论和创作规律有系统深入的研究,科学文化知识广博,政策理论水平高,学术造诣深。

2.工作业绩突出,胜任高难度的各类广播电视或网络视听节目播音主持工作,承担重大宣传报道、重要节目栏目的播音主持任务。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享有较高声誉。

3.通晓播音主持业务,在实践中有所创新,有独特的播音主持风格,具备较高的采编制作或主持节目的能力。能够提出对本专业有指导意义的研究课题,在教育、教学、研究上有较大影响力的原创性成果。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业务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组织和指导播音员、主持人完成各种重大宣传的播音主持任务,具有较强的检查、审评播音质量的能力,能够解决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促进播音主持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主任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后,从事措音主持工作满5年。


申报播音指导者,需提交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下列代表性成果或业绩成果,不少于2项(篇):

(1)主持或作为第一完成人,编制过省(部)级以上播音主持业务工作规范,并用于指导实际工作,效果良好。

(2)个人在播音主持、新闻传播等工作中,提出有价值、有创新的方法,被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采纳,并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3)参与编采或主持省(部)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大型比赛、重大会议或重大活动的采编播工作并播音主持或现场直播3次以上,社会效益明显(如黄陵祭祖、杨凌衣高会等)。

(4)完成过3次以上紧急或突发性的直播任务或重大题材、重要典型、重要会议报道任务,成绩突出(如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省、市级以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

(5)能高质量地完成各类节目的播音主持任务,成绩较显著,每年从事播音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0个工作日,或从事其它节目主持的次数不少于30期。

(6)本人播音主持的节目或稿件传播正能量、唱响主旋律,至少1个节目或稿件被中央媒体、中央主要新闻网站采用。(以播发时的音视频资料或当日的网站截图为准).

(7)作为主创人员,播音主持作品至少获省(部)级以上广播影视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

(8)作为主创人员,参与采编播的作品至少获省(部)级以上新闻奖二等奖 1项或三等奖2项。

(9)作为主创人员,播音主持的作品至少列入省(部)级以上专项扶持项目、重点项目题材2项或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传媒领域课题项目2项。

(10)从事过新闻播报、访谈节目主持、综艺娱乐主持、专题播音、影视配音、现场报道、网络直播、网络主持等类型节目3种以上,且网络视听节目中播音主持画面或声音内容不少于整个内容(时长)的四分之一,正能量点击率高。

(11)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优秀新闻工作者或优秀播音员主持人等称号之一。

(12)培养指导至少3名本学科专业人才(以单位安排培养计划为据),培养教学累计不少于90课时,且至少1名同志获单位表彰。

(13)任现职来,在公开发行的具有“CN”、“ISSN”刊号的期刊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或在省(部)级以上播音主持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3篇本专业论文并获奖(均为独著或合著第一作者,每篇不少于2000字)。

(14)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合著第一作者,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15)担任省(部)级以上传媒类学术期刊总编、副总编、编委5年以上。对学历、资历不符合要求,但工作实绩突出的主任播音员主持人,达到上述业绩成果条件三条以上,可破格申报播音指导职称资格。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