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高水平的代表作。

2.具有一定的工艺美术专业研究能力,能够独立撰写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3.具有指导助理工艺美术师工作的能力。


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大学本科、大专学历,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4年;或取得助理工艺美术师职称后,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满5年;或从事工艺美术工作满15年。


取得的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参与人完成2项以上工艺美术产品系列的设计制造。

(2)参与的作品获得高级别的国际专业展览评比银奖以上奖励1项;或获得国家级专业评奖二等奖以上1项;或获省(部)级专业评奖一等奖以上1项。

(3)参与的作品被市(厅)级以上工艺美术馆、博物馆等专业馆藏机构收藏1件。

(4)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 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3项以上。

(5)参与完成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等开发项目1项,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文件为准)。

(6)作为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正式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1篇以上专业性学术论文、专业性研究报告、专业技艺创作总结报告;或参与撰写并出版工艺美术专业的培训教材、专著(译著)1部,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承担过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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