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职称层级设置。统计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其中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助理统计师、统计师、高级统计师和正高级统计师。
2.统计专业人员各级别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3.促进职称制度与统计专业人员使用有效衔接。用人单位应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统计专业人员。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聘用具有相应职称的统计专业人员到相应统计岗位。不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统计专业人员从事相关岗位统计工作。
1.掌握基本统计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
2.能够完成一个岗位或负责一个专业某一方面的统计业务工作。
3.了解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能准确及时填报或汇总报表。|
4.能够拟定简单的统计调查方案,独立进行调查研究。
1.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
2.通过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
(1)本单位、本专业工作期间,1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项,或者2次获得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项,或者3次获得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奖励,或者获得省部级先进个人1次以上、市级先进个人2次以上、县级先进个人3次以上的奖励(须附获奖证明).
(2)主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重要经济建设相关任务,设计的1项统计调查方案、行业技术标准等被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或者2项被地市级主管部门采纳,或者3项被县级主管部门采纳(须附采纳证明)。
(3)具有较强的统计分析和数据诠释能力,撰写的统计科研课题、调查分析报告,1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项,或者2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项,或者研究成果、政策建议3次被地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同级主管部门采纳,或者4次被县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同级主管部门采纳,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须附获奖证明、批示或采纳证明).
(4)熟练掌握统计方法制度、调查理论和操作技能,具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深入数据挖掘的能力,独立解决统计业务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理部门鉴定认可,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附鉴定认可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