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端正,协助讲授本专业课程内容。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学,在学生培养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3.积极联系学生,参与或承担学校和院系安排的公共服务、团队工作等事项。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经过1年以上助教岗位试用,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后经过半年以上助教岗位试用;试用期内参加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成绩合格,经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可自试用期满认定其助教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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